如何申请原创音乐作品的著作权?百度能带领搜索业走出音乐版权门吗?
2022-06-26山东济南商标律师
黄学国律师,山东济南商标律师,现执业于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秉承诚信、谨慎、勤勉、高效的执业理念,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黄学国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,恪尽职守,为当事人提供快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;在办案中不畏权贵、据理力争、维权护法,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。
如何申请原创音乐作品的著作权?
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,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也无需申请登记,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,依法享有著作权。因此,对于作者创作的歌曲,只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,则自创作完成之日起,作者即对其享有版权,无需去任何机构申请。
百度能带领搜索业走出音乐版权门吗?
欲真正化解数字音乐的版权症结,“剃头担子一头热”显然是行不通的,只有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,困扰数字音乐发展的瓶颈才能真正得到解决。
最近,为了缓解与唱片商之间的冲突,百度抛出一套全新的解决方案,即“用广告换版权”:百度将根据唱片公司旗下歌手和作品在百度MP3搜索上获得的点击量同唱片公司分享相关页面的广告收益。
在网络盗版的传递过程中,通常有三方力量:盗版源制造者,盗版作品传递者,盗版作品下载者。盗版源制造者和盗版作品下载者侵犯了音乐版权是毋庸质疑的。但盗版作品传递者在盗版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怎样的
就盗版作品传递者来讲,又可分为主动的盗版传递者和被动的盗版传递者,前者是在网络环境下疯狂转载链接,最终又演变成下一轮次的盗版源头。而后者在整个过程中,从盗版源搜集、指引、到链接和下载,都处于被动状态。
数字音乐版权维权面临的困境是,盗版源头分散且不易查找,盗版下载者更是分布广泛,因此唱片商们在源头和终端维权遇到困境后,只好把重心放在中间环节。唱片商们希望中间环节的百度等承担起数字音乐盗版行为的连带,而且这种连带既包含对盗版源侵权的连带,又有对终端下载侵权的连带。
当然,由于百度们在自己的被动服务中又增加了主动的成分,使得他们扮演的角色已经不完全是盗版传递者,在某种程度上又有下一轮盗版源头的影子。事实上,百度们在盗版过程中参与了两个法律关系。第一,在盗版传递过程中,他们或帮助盗版下载者寻找非法链接,或自己转载或存储盗版连接,为用户提供点击下载服务,因此可以称为第二盗版源。第二,百度通过提供的搜索服务,积聚了大量的人气,并据此为第三方提供广告服务。
理清百度们在盗版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后,就很容易明确百度们所应承担的经济——百度们通过有瑕疵的搜索服务获得广告收益,其中通过有瑕疵的搜索链接获得的流量以及相应的广告收益“接近”非法经营所得,应该有部分用于赔偿唱片商,因此,我们有理由相信百度拿出的方案是很有“诚意的”。百度的方案正试图表达出这样的信息:自己只对自己的间接传播行为承担有限,具体的份额将从其所获得的收益中进行切割。
对唱片商而言,百度的方案也是非常有利的。一方面,他们可从百度等搜索服务商处获得补偿,另一方面,他们并未丧失继续追讨盗版源与盗版终端下载者侵权的权利。
但截止目前,唱片商们却对此暂时选择了沉默。欲真正化解数字音乐的版权症结,“剃头担子一头热”显然是行不通的,只有找到双方都能接收的方案,这个困扰数字音乐发展的瓶颈才能真正得到解决。